第十一章
11. 聖經中聖徒逃亡的例子作為辯護。
或許他們沒有讀過這些歷史,因為它們已經過時了;然而,他們難道不記得福音書中所寫的嗎?門徒們也因懼怕猶太人而退避隱藏;保羅在大馬士革被總督追捕時,從城牆上被筐子縋下,從而逃脫了追捕。既然聖經如此記載聖徒們的這些事蹟,他們又能為自己的邪惡編造什麼藉口呢?指責他們膽怯是瘋狂之舉,而指控他們違背神的旨意,則表明他們完全不認識聖經。因為律法下有命令[1]要設立逃城,以便那些被追殺的人至少能有自救的方法。當那對摩西說話的,即父的道,在世界的末了顯現時,祂也發出了這條命令,說:「有人在這城裡逼迫你們,就逃到那城去。」不久之後祂又說:「你們看見先知但以理所說的『那行毀壞可憎的』站在聖地(讀這經的人需要會意),那時,在猶太的,應當逃到山上;在房上的,不要下來拿家裡的東西;在田裡的,也不要回去取衣裳[2]。」聖徒們知道這些事,便照此行事。因為我們的主現在所吩咐的,祂在道成肉身之前也藉著祂的聖徒們說過;這就是賜給世人引導他們達到完全的法則——遵行神所吩咐的。
腳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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腳註
[1] 出埃及記二十一章13節。
[2] 馬太福音十章23節;二十四章15節。